当前位置: 煤炭网 » 煤炭安全 » 煤矿安全动态 » 正文

云南煤矿安监局对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七项要求

日期:2016-07-01    来源:云南煤矿安监局

国际煤炭网

2016
07/01
15:26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云南煤矿安监局 煤矿安全 安全生产

6月27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召开事故警示教育暨国有煤矿安全工作座谈会,总结分析近期煤矿事故教训和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及问题,安排部署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省局领导率局机关有关处室人员出席会议,并对煤化工集团所属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安全形势,突出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6月15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通报了对云南安全生产巡查存在的问题,并从五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6月20日,副省长董华对当前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大家要充分认识我省煤矿生产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及副省长董华对安全生产提出的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好落实,做好下半年的各项工作。

二是认真总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活动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马上就要结束,大家要抓好对活动的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继续巩固好、发展好、延深好,特别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能中断,要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新的变化、新的要求,从现场管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等方面进行对标,使纸上的规定变为行动的指南。

三是做好化解过剩产能相关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务院7号文件精神,使云南省煤炭行业实现脱困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认真执行。要将化解过剩产能与转型升级有机结合,积极有力推进各项工作。

四是做好矿区稳定与职工稳定工作。针对当前化解过剩产能、煤矿经济效益不好,部分煤矿出现职工工资拖欠的实际情况,各企业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受理好职工的合理诉求,疏导职工情绪,保持矿区稳定和职工稳定,正确处理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稳定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保证矿区安全生产。

五是依法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依法办矿、管矿。在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各企业负责人要吸取事故教训,杜绝事故瞒报,杜绝报告煤矿井下作业现场虚假情况、数据等,做到诚实守信,及时发现、主动暴露问题,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国有企业的先进示范作用。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遵循煤矿生产规律,保持合理的采掘比例,按设计科学组织生产,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六是突出重点抓好煤矿安全工作。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6〕10号)、《云南省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云煤安全〔2016〕32号)要求,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突出重点,开展瓦斯、水、火、提升运输等灾害治理,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以及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严格落实雨季“三防”各项措施,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七是严肃教育与严厉处罚相结合。对发现企业、个人的违规、违章行为,无论是企业、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进行严肃教育批评的基础上,要进行严厉的惩处,督促其深刻吸取教训,遵章守纪,扎实做好安全工作。
 

返回 国际煤炭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