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喀什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孟建华同志主持召开喀什地区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题推进会,研究部署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喀什地区2017年9月底前拟淘汰退出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5家,总生产规模为46万吨/年。其中莎车县淘汰退出矿井4个,产能42万吨/年,分别是:莎车县喀拉图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年生产规模9万吨;莎车县罗马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年生产规模9万吨;泽普县西峰煤矿,年生产规模3万吨;泽普县新京煤矿,年生产规模21万吨;叶城县淘汰退出矿井1个,产能4万吨,为叶城县鑫鑫煤矿。
会上,地区发改委党组成员、价监局局长邹小东解读了国家发改委等23部委《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喀什地区淘汰退出30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汇报2017年喀什地区淘汰退出小煤矿工作进展情况;莎车、叶城县人民政府汇报管辖区淘汰退出30万吨/年以下煤矿基本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地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地区行署与莎车县、叶城县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喀什地区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
地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县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