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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9月22日前完成2017规范钢企年度审查(附规范钢企名单)

日期:2017-08-30    来源:中国钢铁新闻网

国际煤炭网

2017
08/30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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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钢铁行业 武汉钢铁 钢铁企业

近日,湖北省经信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布了湖北省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

湖北省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

一、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1.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3.武钢集团襄阳重型装备材料有限公司

二、武汉市

4.武汉顺乐不锈钢有限公司

三、黄石市

5.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6.湖北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襄阳市

7.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五、荆州市

8.荆州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六、鄂州市

9.鄂州鸿泰钢铁有限公司

七、孝感市

10.湖北大展钢铁有限公司

八、随州市

11.广水华鑫冶金工业有限公司

《通知》还要求9月22日前完成2017年规范企业的年度审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申请和规范企业动态调整,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依法依规、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企业按时申报。

二、申报对象

2017年规范企业的年度审查、变更、整改和撤销工作为工信部分三批公告的规范企业,2018年起恢复新增规范企业申请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9月22日前完成2017年规范企业的年度审查、变更、整改和撤销报送工作。

(二)从2018年起,规范企业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自查报告,各地于5月20日前完成本地企业年度审查变更、整改和撤销报送工作。

(三)从2018年起,每年4月底以前完成本地新增规范企业申请报送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5号)规定要求,认真编制《申请报告》或年度《自查报告》。

1.企业声明书。应载明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申请事项等基本信息,承诺对《申请报告》或年度《自查报告》提供的相关证实性文件(证照)及报表数据的合规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编制《申请报告》或年度《自查报告》。企业概况描述应做到简洁且符合企业实际;规范条件客观性分析应从产品质量,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五个方面,逐条如实描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要力求客观;综合性结论从上述五个方面做归纳性小结。

3.按照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要求,如实提供企业相关证照、文件等证实性材料(复印、扫描件应加盖公司印章),不能提供的应说明原因。

(二)请各地经信委依据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将核实意见报送省经信委。

(三)中央在鄂钢铁企业的自查和初审工作,由企业集团组织实施后报工信部并抄送省经信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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