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1月份,随着采暖期的临近,为有效控制民用劣质燃煤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切实加强散煤市场监管力度,江苏省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取缔清查散煤经营销售行为,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截至11月23日,共检查散煤经营摊点38户,取缔无照经营散煤摊点36家。
江苏省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煤炭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经营户,一律不允许核发营业执照。同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辖区内无照经营散煤摊点进行地毯式清查和不间断清理,检查煤炭经营者是否具备经营资格,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租借他人执照等情况,要求煤炭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销售的煤炭符合标准,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坚决取缔无照从事煤炭运输、销售的摊点。
同时该局充分利用集中培训、现场咨询、发放材料等形式,深入农村、市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煤炭经营者和群众保护环境意识,不销不燃劣质煤炭。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形成快速、有效、广泛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线索一查到底,做到每件必查,查必有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