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从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开始对禁燃区内散煤燃烧进行大检查,让禁燃区内不再有散煤燃烧带来的污染。(市、区)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尤其是禁燃区内要确保“气代煤”、“电代煤”全覆盖,实现散煤零加工、零销售、零使用,杜绝禁燃区散煤销售使用死灰复燃,坚决打赢燃煤散烧管控攻坚战。 这期间,市散烧办还将加大对各县(市、区)燃煤散烧管控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禁燃区散煤燃烧管控工作落实情况,通过明察暗访、入户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禁燃区散煤燃烧管控工作落实情况,确保禁燃区内散煤零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