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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等整治煤矿越界开采没收违法所得近7亿元

日期:2017-12-25    来源:法制网

国际煤炭网

2017
12/2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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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安全 煤矿超层越界开采 煤矿企业

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共同开展的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已经结束。三部门今天通报说,19个产煤省共发现230个煤矿涉嫌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其中108个已结案,106个正在查处,16个正在核实,没收违法开采矿产品598万吨,没收违法所得6.94亿元,罚款2.0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

2017年3月到8月,三部门在全国25个产煤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全国共有6554个煤矿纳入本次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三部门表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包括煤矿地下超层越界开采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难、监管难;部分煤矿企业依法依规开采意识不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矿政管理部门存在人员配备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够等问题;部分地区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清晰,日常监管责任边界不够明确,思想认识不够统一,不同程度上存在相互之间推、拖、等的问题;历史上形成的井巷工程在界外、楼上楼、矿中矿等管理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对已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盯住整改,监管执法不够严格,处罚不到位,追究责任轻,行刑衔接不够,违法采矿成本低。

三部门指出,将继续保持整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要逐矿建立监管台帐,对发现涉嫌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要尽快组织力量实地核实;对已核实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反弹。

同时,建立健全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监管长效机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定期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报煤矿违法开采查处和处罚情况,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核实查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煤矿企业存在涉嫌超层越界开采的,要作为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并及时通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

此外,三部门还将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持续形成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举报的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要互相通报,及时开展核查。对举报属实的,要按照安全生产“四个一律”的要求从严查处,同时对举报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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