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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改委 | 会关于延续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减半收取煤炭交易费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8-02-02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际煤炭网

2018
02/0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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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交易 山西 煤炭生产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为减轻煤炭生产企业和用户负担。经研究,2018年继续执行减半收取煤炭交易费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进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的煤炭收取煤炭交易费,收费标准继续按向买卖双方各收取0.05元/吨执行。
  
  二、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要加强煤炭交易费的管理,禁止搭车收费和乱收费,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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