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安委办〔2018〕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第二季度工作任务,7月31日至8月3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合省煤管办,对商丘市、永城市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进行了督导。
督导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从政府、集团公司、煤矿上级公司、煤矿等四个层面对商丘市、永城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随机抽查了神火集团新庄煤矿、河南能源永煤公司顺和煤矿。
督导组肯定了商丘市政府、永城市政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指出了专项行动存在的不足,并对下步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政府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联合督查执法力度,加强联合督查执法频次;二是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落实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是矿井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按照要求,9月份前再组织一次全覆盖的隐患自检自纠自改,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一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