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自然资源部公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本次拟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等8个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8个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全文如下: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部委托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组织专家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等8个项目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8个“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部原耕地保护司整理复垦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君宇 010-66558182/8261(传真)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