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煤监分局组织全体监察员集中学习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的通知》精神。分局局长李忠有并就加快煤矿更新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提出了“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舆论引导,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的意识。全体监察员要充分利用监察工作之机,采取“咬耳扯袖、面对面”等宣教方式,督促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认真对照《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进行认真排查清理,制度出详细的淘汰更换顺序、时间表和具体的负责人。确保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按时淘汰,全面提高煤矿自身安全的装备保障能力。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自我管控能力。明确要求煤炭主体企业要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督促指导、深入井下一线、靠前指挥、全面排查,对发现所属矿井使用禁用设备及工艺的,要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好煤炭主体企业的管理责任。同时,要采取强有力的举措,督导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放在心上、挂在嘴上、抗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的对标落实。实现“我想安全”向“我会安全”的作风转变。
三是强化监察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分局领导要求,全体监察员,要按照分管范围,将此项工作和煤矿安全“体检”、专家“会诊”、监察执法、安全许可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监察检查督导。对在发布之日起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一经发现将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进行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后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将强化督促企业尽快更换,坚决做到在限期前停止使用。实现由“装备落后”向“安全精良”的硬件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