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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续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减半收取煤炭交易费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9-01-30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

国际煤炭网

2019
01/3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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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交易费 煤炭企业 山西煤炭

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延续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减半收取煤炭交易费政策的通知》,对进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的煤炭收取煤炭交易费,收费标准按向买卖双方各收取0.05元/吨执行。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要加强煤炭交易费的管理,禁止搭车收费和乱收费,按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文件自2019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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