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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攻坚克难创佳绩 凝心聚力铸辉煌

日期:2019-05-05    来源:黄河新闻网朔州频道  作者:刘根

国际煤炭网

2019
05/0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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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安全 煤矿重大事故 朔州煤

     朔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共有12名监察员。负责朔州辖区72座煤矿的安全监察工作,自2000年9月机构组建以来,我们认真执行国家局、省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克服煤矿数量多、井型大,分布广;监察人员编制少、老龄化;执法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的实际;勇于担当,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开拓创新,实现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煤矿数量由建局之初的248座,减少到目前的72座,减少了69.3%;产能由6183万吨/年上升到20070万吨/年,增长了351.5%;百万吨死亡率由2005年的1.25下降到2018年的0.0125,为朔州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也多次受到原国家安监总局、山西省人民政府、朔州市政府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表彰和奖励。
 
    特别是2018年以来,我们牢固树立“使命、担当、创新、超越”理念,坚持严格精准执法,彻底扭转了辖区煤矿连续两年发生重大事故的被动局面,2018年全年共查处一般事故隐患1598项,责令停产整顿18矿次,责令停止采掘作业29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8矿次,行政处罚1948万元,隐患查处力度、经济处罚力度取得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百万吨死亡率“五个大幅度下降”,较好完成了省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紧扣主业主线,聚焦关键少数,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之魂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转变企业思想观念入手,持续推动辖区煤矿树立新发展理念。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推动引导地方党委政府监管部门转变思想。2018年以来,我们紧紧抓住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管部门和企业一把手等 “关键少数”,每季度定期向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挖问题根源,积极建言献策,引导其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政治生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推动市、区(县)两级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特别是在机构改革期间,我们多次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议,加强地方监管力量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地方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二是聚焦安全警示教育,推动引导煤矿企业转变思想。2018年,根据省局的安排部署,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朔煤监字〔2018〕12号)文件,把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贯穿于全年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始终,同部署、同落实。共向市、区主要领导、有关部门、辖区各煤矿发放《情与法的评判》U盘108个,确保煤矿全员及时观看。全年累计受教育职工22160人次,将煤矿企业“利益至上”的观念向“安全为天” 转变,将煤矿从业人员“要我安全”的观念向“我要安全”转变,警示教育切实收到实效,警示教育范围之广、受教人数之多位于历年之首。
 
    二、突出监察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监察效能
 
    2018年以来,全体监察员牢固树立“使命、担当、创新、超越”理念,突出“六个强化”,认真履职,敢于亮剑,以新作为、新担当,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全体监察员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时刻把“不出事故就是硬道理”的深刻内涵铭记在心,坚决扛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二是强化执法力度。全年采取“四不两直”、集中监察、专家监察等多种方式,将“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察重点,严格按照“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处隐患”的要求,深入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活动,立足于“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三是强化重点监察。全年聚焦重点矿井、重点专业、重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矿领导带班值班情况及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以查促改,督促矿井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强化分类监察。按照安全保障水平,把辖区煤矿划分为A、B、C、D四类,开展分类监察,精准执法。对于安全保障水平较高的煤矿,监察人员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将监察重点放在安全基础薄弱、自然条件较差的矿井。对C类矿井进行集中监察,集中所有监察力量,随机抽查煤矿,进行从井上到井下的剖析式监察,集中执法、集中通报、集中约谈,重点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对于D类矿井,则督促监管部门严格落实驻矿盯守或巡查责任。五是强化精准监察。针对辖区煤矿瓦斯、水害和火灾重大隐患突出,我们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督促各煤矿把风险挺在隐患前,制定“一矿一策、一面一策”重大灾害治理措施,督促煤矿企业牢固树立瓦斯“零超限”理念;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严格落实《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同时,我们严格实施精准监察,紧紧抓住瓦斯、水害、顶板三个关键,通过开展“三项监察”,强化对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矿,加大监察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六是强化事故查处。2018年9月15日,同煤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矿发生1起机电事故,死亡1人。事故发生后,我们在严查事故责任人的同时,打破以往不痛不痒发个通报的习惯,抓住发生非常见事故这个特点,采取了非常见措施,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煤矿用隔爆型潜水电泵管理的通知》(朔煤监字〔2018〕80号),被省局转发。

    三、坚守监察底线,注重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监察铁军
 
    一是注重安全文化创建。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使煤矿干部职工不断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提高安全技能,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18年,该局重点把“亲情”文化引入安全文化,促进煤矿安全工作。辖区有大恒、台东山、铁峰南阳坡三座煤矿申请“省级煤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其中两座被命名。二是注重联系指导。全体监察员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定点联系制度,充分了解、掌握、联系、指导矿井的复工复产、采掘部署和安全风险管控等情况,及时向煤矿传达国家局、省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压实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指导煤矿企业做好事故容易发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三是注重综合施策。随着煤矿开采强度的加大,影响煤矿安全的因数也在不断的增加,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局限于传统的“条条框框”,满足于基本的“规定动作”,远远不能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2018年,我们突出强化“跳出监察抓监察”的理念,“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坚持综合施策、综合治理。四是注重作风建设。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应急管理部“八个带头”规定和“八个必须”行为规范,自觉与应急管理部党组对标看齐,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引领和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将贯彻“八个带头”规定、“八个必须”行为规范精神要求化为行为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形,讲政治、守规矩、勇担当、强本领、讲团结、树正气、严自律、转作风,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每一项工作。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一步,我们要在国家局、省局的坚强领导下,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以更严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担当、更硬的举措,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强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努力追求“零死亡”目标,为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不懈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建立2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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