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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煤集团新岭矿7.17矿难涉嫌瞒报

日期:2011-05-07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作者:赵伟立 化海臣

国际煤炭网

2011
05/07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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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郑煤 矿难 监察局

   一个证明至少死亡11人的重大矿难,却仅上报了8人。这起发生在2010年的河南郑煤集团新岭煤矿的7.17矿难因涉嫌瞒报至今“悬而未决”。

  而被“遗漏”的3名矿工均属河南汝州市下辖乡镇。“郑煤集团新岭矿难因被举报有瞒报现象,目前仍在调查中,所以那上报的8个人名单还没有报到省局。”当《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要求对照死亡矿工名单时,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河南煤监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在请示领导后解释。

  自知情者举报后,《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数次在事发地山区调查,暗访调查涉嫌瞒报死亡人员的情况。“已有多家媒体向我们举报7.17矿难存在隐瞒情况,我们正在加紧调查。一旦真相出来,我们将及时告知你们。”4月20日下午,河南煤监局的一位处长对记者的调查深表感谢,并表示一定在煤监局核实后公开举行发布会。

  据河南煤监局某工作人员称,如果死亡10人以上而上报8人,这里面有很大的玄机,事故等级将从重大变为较大,惩罚力度由此变轻。

  遇难小矿工年仅17岁

  据《中国联合商报》调查获悉:涉嫌瞒报的三个遇难矿工,年龄最大的是汝州市王寨乡胡庄村的王遂夫,已经65岁,年龄最小的焦鹏鹏仅仅17岁。另一个蔡政伟也正值青壮年。

  这一起重大涉嫌瞒报事故还要追溯到2010年7月17日,多家媒体报道了这起矿难,当天上午7点50分许,隶属郑煤集团的河南汝州市蟒川乡新岭矿(当地群众又称孙岭矿)井下炸药爆炸引发火灾,事故发生时,正处在交接班时间,井下共有15名矿工。

  “这份公开的文件恰恰说明了问题,报告称事故发生时15名矿工,一般而言,爆炸事故幸免者很少。”知情人说。

  但随后的报道中称:共造成8人死亡,除此之外,井下未发现任何人员。《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拿到上报死亡的8名矿工的名单分别是:范会兴、郭青奇、郭万、王伟奇、王栓、王振国、贾三远、刘砖头,以上8人全部系蟒川乡人。

  而涉嫌瞒报的焦鹏鹏出生于1992年10月,遇难时还不到18岁,他随着父亲焦串一起下煤窑。当日清早出事后,当听说儿子在里面没有出来时,焦串当场昏倒。

  焦串的兄弟是村干部,经过矿方做工作,配合了瞒报,“瞒报肯定比上报赔偿的多。”知情人告诉《中国联合商报》。匪夷所思的是,直到在2010年11月17日,焦鹏鹏才在派出所档案上被死亡注销。

  蔡政伟生前系莽川乡张沟村缸窑自然村人,那是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因为年轻忌讳凶气,他并没有进祖坟,埋在后山上。蔡家已经连续不幸,蔡政伟的父亲也在一年前去世。

  王寨乡的王遂夫是一个老煤窑工,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王家就盖起了两层楼,王遂夫的妻子王盼(音)比王遂夫小6、7岁,他对妻子很照顾,“基本上不让她干活。”丈夫出事后,王盼经常一个人在家放声大哭,在今年春节期间邻居还听到她压抑的哭泣。

  距真相揭开越来越近

  “把你们掌握的名单念给我就行,不需要太具体。”3月22日,河南省煤监局的一处长主动联系《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并记下了名单。

  此前,新岭煤矿隐瞒事故已经不止一次,2008年7月26日9时许,新岭矿发生“7.26“透水事故,郑煤集团声称:当班下井13人,其中11人安全升井,2人死亡。随后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真实死亡人数为6人,其中5人为陕西省商南县过风楼镇人,分别是:陈长才、孔庆武、陈租照、胡根旺、范俊芳。另一位是河南汝州市蟒川乡严和店村的王文太,由于王是本地人,赔偿金额为最高。这6人的死亡赔偿金额相差较大,从29.8万元到47万元不等。

  另外,媒体报于2009年11月20日下午5时左右,该矿在河南省要求停产整顿期间,瞒报一起事故,死难矿工是平顶山市新城区徐庄乡贺营村的贺新民。

  在郑煤集团宣传部,一张姓科长却对7.17矿难给了记者不同的答案,集团所在地分公司“蹊跷地”出了一份关于“对蔡政伟、王遂夫、焦鹏鹏自查报告”,报告称:蔡政伟确实死于该矿,但是属于“暴病身亡”。王遂夫生前是个木匠,在自己家中“暴病身亡”,对于王遂夫的死亡证明,写有村委证明却没有盖章。而焦鹏鹏是在自己家中电焊时“触电身亡”。

  “这只是我们自己的自查报告,不具有权威性,以煤监局调查为准。”面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质疑询问,张科长说是分公司内部人员调查的,而且不能复印或外传。

  “这是矿方花大钱公然造假,事实就是事实,矿方自己给自己做这样的调查结果非常滑稽,焦鹏鹏触电死亡,难道电业局就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死者所在村里老百姓都知道情况,编造的根本经不起调查!”知情人说。一个通常的潜规则是,矿方出了事故,总是出一笔高于国家标准赔偿的巨款,威逼死难家属作假。

  真相越来越近了。河南煤监局办公室人员表示欢迎各界举报隐瞒情况,称这是对煤监局工作的支持。

  瞒报或谎报的玄机

  为加强安全事故的监督,河南煤监局特意在平顶山市成立了豫南分局,重点查处平顶山等地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3月22日,《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欲将调查结果通报给豫南分局,豫南分局的传达室却以“所有的领导和办公室人员都不在”为由拒绝记者进入,记者按照传达室张贴领导号码拨打过去,要么无人接听。

  “豫南分局距离瞒报死者不到80公里,走高速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豫南分局调查不积极,这里面有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一位媒体同行深有感触。

  而河南煤监局上述官员解释,“他们很可能是下煤井视察去了。”

  为什么上报的是8名?这里面有很多“讲究”。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单艳伟认为,根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10人以上(含10人)死亡为重大事故,低于9人(含9人)死亡为较大事故。发生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员在较大事故与重大事故上所产生的罚款处罚与刑事责任也是不同的。从7.17矿难来看,性质非常恶劣,本案应该构成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罪,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根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重大事故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较大事故由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如果定性为为较大事故,就可以在由豫南分局来调查,在矿方地盘上可疏通关系;而定性为重大事故,就由省煤监局调查,程序非常严格,难找关系。”知情人分析。

  矿难背后往往都有腐败。自今年5月起到6月底,由河南省纪委牵头专项治理“官煤勾结”,已处理近70名官员。“这个非常时期,不敢有官员拿自己的乌纱做假的。”知情人说。

  4月20日,当记者欲与河南煤监局办公室交流调查信息时,“你们有权报道你们的调查结果,不需要等我们的调查结论。”一位工作人员的回答颇有意味。

  而知情人最新爆料,河南煤监局也已经成立调查组严查此隐瞒事故,对于7.17矿难涉嫌瞒报,“经过我们核实,你们举报的(隐瞒)名单和其他媒体举报一样。”对于揭开瞒报真相,上述官员态度很坚决,“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郑煤7?17矿难调查真相到底是什么?权威部门什么时候出结论?本报将继续关注。

  ●附录

  汝州矿难瞒报和谎报死亡矿工情况调查:

  其中上报8名名单是:

  1、王伟奇 男蟒川乡杨沟贾庄5组 1969年11月13日出生;

  2、贾三运 男蟒川乡杨沟贾庄5组 1972年6月2日出生;

  3、范会兴 男蟒川乡杨沟贾庄5组 1970年11月26日出生;

  4、王 栓 男蟒川乡杨沟贾庄5组 1962年7月12日出生;

  5、刘砖头 男蟒川乡严和店村 1966年2月18日出生;

  6、郭 万 男蟒川乡严和店村 1971年7月17日出生;

  7、郭青奇 男蟒川乡严和店村 1971年5月10日出生;

  8、王振国 男蟒川乡杨蟒窝村6组 1973年8月4日出生;

  隐瞒名单是:焦鹏鹏 蔡政伟 王遂夫

  1、焦鹏鹏 系汝州市莽川乡陈家贼村人

  身份证号码:41048219921002****

  父亲焦串身份证号4104821965032****

  妻子张妞娃 长女 焦燕歌 此女 焦燕彩

  2、蔡政伟 系莽川乡张沟村缸窑村

  身份证号码:410488219720510****

  (解释:因煤监局和郑煤集团一致称遇难矿工名字为蔡政伟)

  3、王遂夫 系汝州市王寨胡庄村1组

  身份证号码:41048219450202****

  爱人王盼(音)比王遂夫小6、7岁

  汝州市王寨乡胡庄村一组

  两个儿子,大儿子王帅兵、二儿子王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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