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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市下发煤矿安全生产通知

日期:2011-06-17    来源:铜陵政府信息网  作者:铜陵政府信息网

国际煤炭网

2011
06/1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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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徽 铜陵 煤矿 安全生产

    铜经信煤办[2011]188号

    县、区煤矿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

    目前,铜陵市即将进入汛期,大量降雨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为确保安全度汛,现就进一步做好汛期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汛责任

    县、区煤矿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把安全度汛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导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布置开展煤矿汛期安全专项督查,务必把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各煤矿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扎实细致的自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真正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和物质“五落实”,严密防范突发性灾害的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二、强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县、区煤矿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度汛机构、防洪设施、防汛物资、人员配备、值班巡查等方面进行检查。认真落实地面防排水、井下探放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泵房、水泵、井下排水管道等防洪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工作、备用泵能完好运行。对有水患威胁矿井,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对已发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必要时实行控制生产或停产,坚决杜绝透水事故。暂时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严密进行监控,严防事故发生。

    进一步加强对矿井供电设施和生产物资的防雷管理,重点是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爆破器材库房的防雷管理。供电设施和存放雷管和炸药的库房必须有气象部门设计安装的避雷设施,并按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三、组织开展防汛监督检查

    县、区煤矿管理部门要结合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开展煤矿防汛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对井下重点作业场所、重点部位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市经信委联合市安监局近期将对各煤矿企业防汛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四、落实防汛应急救援预案

    各煤矿企业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做好必要的防汛物资储备。要对制定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不断完善防汛预案。同时要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一旦出现险情,确保能够快速有效施救。县、区煤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煤矿汛期应急救援预案的督促指导。

    五、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制度

    县、区煤矿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汛期值班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深入重点重要设施现场巡查,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各类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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