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安监总管一〔2011〕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等纳入本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资到位、监管到位,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