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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煤化工政策仍从紧 严控项目审批

日期:2011-12-01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国际煤炭网

2011
12/0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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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十二五 煤化工

    发改委“组合拳”梳理煤电关系

    喧闹已久的煤电博弈最终以“涨电价、限煤价”的结果告一段落。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发布会宣布,从12月1日起,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约3分钱,而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80%的居民户电价不做调整。同时对电煤价格进行临时干预,合同煤涨幅不得超过5%,电煤市场交易价格每吨不得超过800元。

    根据发改委30日的通知内容,自2011年12月1日起,全国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每度上调2.5分,燃煤电厂平均提高2.6分,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安装脱硝装置的电厂进行每度电0.8分钱补偿。如此之下,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

    同时,还将实施阶梯电价,即按居民每月用电量分成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价格保持不变。第二档是正常用电,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价提高幅度将加大。和2010年的征求意见方案不同的是,此次增加了一个免费档,即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每户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费电量。此次居民电价暂不上调,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在电价上调的同时,发改委亦对煤炭发出限价令,规定2012年度合同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

    同时,要求秦皇岛等环渤海地区主要港口5500大卡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通过铁路、公路运输的电煤市场交易价格,不得超过煤炭生产经营企业2011年4月底的实际结算价格。此外,还将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各省级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经济参考报)

    国土部:部分矿种储量明显增长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11月30日表示,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部分矿种储量明显增长,一大批老矿山重新焕发生机。

  汪民在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工作总结大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通过对1010座大中型矿山进行现状调查,摸清了全国危机矿山家底。部分矿种储量明显增长。其中,原煤储量增长53亿吨,铁矿石增长10.5亿吨,铝土矿增长1641万吨,铜矿增长327万吨,平均延长矿山开采年限17年,稳定职工就业60多万人,一大批老矿山重新焕发生机,部分矿业城镇再度振兴。

  汪民表示,我国地域广阔,成矿条件优越,总体勘查程度还比较低,查明率不足40%,找矿潜力仍然很大。煤、铁、铜、铅、锌等矿种的资源潜力至少是现在已经查明储量的2至3倍,锰镍锡等矿种在1倍以上。

  汪民表示,下一步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接替资源勘查工作,实现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重大突破,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增加国家紧缺矿种和战略性矿种接替资源储量。在具体工作部署中,以大中型铁、铜、铝、铅、锌等紧缺矿种“骨干”国有矿山为重点,按照分期分批、先急后缓、逐年安排、分步实施的部署原则,安排300个矿山的找矿工作和15个矿山密集区深部矿产战略性勘查。通过8至10年时间,使一批老矿山勘查取得重要进展,探获资源储量达到大中型矿场规模。(中国证券报)

    发改委: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意见即将上报

   国家发改委消息,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生态补偿条例》已形成草案初稿,《关于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即将上报国务院审议。

  国家发改委近日在江西九江召开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会议指出,下一步要加快制定出台专门的生态补偿政策法规,落实好现有生态补偿政策措施。

  发改委表示,将在继续推进现有生态补偿试点的基础上,再启动实施一批生态补偿试点示范。选择一批重点流域开展流域和水资源生态补偿试点,在部分东部沿海城市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继续深化湿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试点,在西北地区尝试开展荒漠治理生态补偿,启动中西部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

  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细化补偿措施。按照森林、草原、湿地等几大生态系统,分别制定各领域生态补偿实施办法,明确各领域的补偿主体、受益主体、补偿程序、监管措施等,确定相关利益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奖优罚劣的生态补偿机制。要加快建立健全基础支撑体系。要研究建立水源地及重要生态系统,尤其是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服务功能监测和价值评估、生态破坏和环境损害的经济损失核算体系。要尽快制定各领域的生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体系,建立完善跨界断面的水量水质监测体系,加快建立生态补偿交易平台和信息统计发布制度。(中国证券报)

    十二五煤化工政策仍从紧 严控项目审批

   期望大规模发展煤化工产业的省份可能要失望了。

   一位接近国家能源规划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十二五”期间国家煤化工政策依然从紧。由于煤化工能耗高、耗水多、技术不成熟、投资大,国家不会鼓励大规模发展。“十二五”期间仍是煤化工升级示范阶段。

   “原则上,每个省(区)发展一项现代煤化工项目。对纳入试点的项目,如果技术、经济、能耗等条件成熟,可以申请扩能改造。对新疆而言,煤化工政策可能放宽。”上述专家说。

   煤化工因投资巨大、资源环境应影响大、技术不成熟,受到国家限制。根据本报记者了解,“适度发展煤化工”已写入煤炭产业“十二五”规划。 自煤化工试点发展至今,国内学界争议较大。一位能源专家直言:“化工可以作为战略性技术储备,不适宜做商业开发。我坚决反对煤制油。原因是资源代价太大。”

   这位专家测算,煤炭直接液化3吨煤转化一吨油,间接液化5吨煤转化一吨油。能源转化效率低,大概在20%左右。在转化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水资源,一吨油耗水7~11吨。同时,二氧化碳排放量高。

    煤-焦-化、煤-电-化是煤炭循环利用的两条主线。煤炭就地转化除发电之外,便是向煤化工方向延伸。不少资源省份将煤化工作为发展主要方向。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十二五”期间将为新疆煤化工发展开一个口子。

   新疆煤炭资源储量丰富,预测资源量2.19万亿吨,占全国39%,位居全国首位。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为煤化工发展做了铺垫。除新疆之外,山西、内蒙两地是积极推崇煤化工产业的重点省份。前者是国务院确定的“资源型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后者享有国家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优势。

   “十二五”期间,山西将重点打造一批100万吨级的现代煤化工项目以及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使之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煤制油、煤制天然气已被纳入山西省转型发展的重点工程。(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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