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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煤运输车辆即日起免征公路费4个月

日期:2011-1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胡洪林

国际煤炭网

2011
12/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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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山东电煤 电煤运输 公路费

    从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在山东专门开辟的16条电煤汽车运输快速通道运行的电煤运输车辆,免征收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

    据山东省经信委交通与物流处方面当日介绍,在此期间,持有《山东电煤汽车运输通行证》的电煤运输车辆,不仅免征收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对在普通公路上超限超载10%以下的车辆,不扣、不卸、不罚,直接放行;对超限超载10%以上的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经信委方面称,此举目的是提高电煤汽车运输效率,增加电煤库存量,保障山东电网安全运行,以应对冬季来临,山东电煤供应出现的紧张局面。

    山东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同时联合要求电煤运输单位和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装载,杜绝疲劳驾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快电煤调运,保障该省经济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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