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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煤与市场煤价悬殊 限价令效果有待时间检验

日期:2011-12-02    来源:新华社  作者:新华社

国际煤炭网

2011
12/0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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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合同煤 市场煤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在宣布电价上调的同时颁布了新煤炭限价令。“煤炭市场既是‘市场市’,也是‘政策市’。”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煤炭研究专家李朝林说,虽然国内煤炭市场已放开且主要由市场自主定价,可政策在影响煤炭产量和价格方面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新限价令的新思路

    出于种种原因,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颁布限价令对煤价进行指导的现象并不鲜见。可此次新限价令与去年的版本在思路上大相径庭:在合同煤价格方面的限制有所放宽,在市场煤方面却设置了不容逾越的红线。

    2010年底出台的限价令,要求2011年合同煤价格维持2010年价格不变,而在新限价令中,则允许2012年合同煤价同比上涨5%以内。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对市场煤的态度。去年出台的限价令并未涉及市场煤,而如今则明确要求2012年1月1日起秦皇岛港等环渤海港口地区发热量为5500大卡的市场煤每吨不得超过800元。

    4月下旬至今,发热量为5500大卡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始终运行在每吨800元以上。11月30日公布的最新一期环渤海煤炭均价为每吨847元。这意味着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煤价要下降5.5%以上。

    电价迟迟未市场化

    即便如此,合同煤价仍普遍不足每吨600元,与市场煤价相差近300元。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所教授林伯强担心,允许5%的涨幅后合同煤仍与市场煤有较大价差,煤炭企业是否有动力保障目前仅为50%左右的合同煤兑现率。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树杰也认为,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效果有待时间检验。煤价涨跌关键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

    上半年市场煤价格连续13周上涨,被业内戏称为出现“煤超疯”。

    “合同煤不如市场煤赚钱,煤企要么不愿意履行合同,要么变相涨价,卖的煤里常常掺着沙子、石块。”山东一家电厂有关负责人说,企业拿不到便宜的合同煤只能去市场上买煤补充,这样又推高了市场煤价格。

    煤炭价格占火电企业成本的80%。正是因为煤价过高,下游电价又迟迟未完全市场化,无法消化煤价,被迫停机,使得近年来电荒频频上演。

    根本出路是改革

    “在目前电价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竞争性电力市场尚未建立的条件下,煤电联动机制仍是短期解决煤电矛盾的有效措施。”刘树杰说。

    按已停摆多时的煤电联动机制要求,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

    林伯强建议,除了涨电价,现阶段解决煤电问题有两个关键,一是实行煤电联动,在不调终端销售电价的前提下,上调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而电网的涨价压力由国家补贴来消化;二是控制煤价上涨,可对煤炭企业征收特别收益金即暴利税用于补贴电网,抑制煤炭企业的涨价冲动,促使其着眼卖多而不是卖高。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秘书长俞燕山认为,根本出路还是要推动煤电运市场化改革,包括取消重点合同煤价、进一步放开煤价以及建立由市场主导的电价形成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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