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铁锤,男,汉族,河南郏县人, 1951年7月生, 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文化,高级工程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9年3月至1985年5月在河南省平顶山矿务局十矿先后任技术员、综掘队副队长、矿务局开拓处科长(其间 1975年8月至1977年12月在河南省煤矿学校机采专业学习);1985年5月至1988年8月任平顶山矿务局十一矿副矿长;1988年9月至1990年8月在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矿业工程管理系采矿工程管理专业学习;1990年8月至 1992年12月任平顶山矿务局大庄矿矿长; 1992年12月至1993年8月任平顶山矿务局四矿矿长兼党委书记;1993年8月至 1995年8月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在职研究生班管理工程专业学习;1993年8月至1995年11月任中共平顶山矿务局党委副书记; 1994年3月至1994年7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1995年11月至1999年12月任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1996年11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共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至1997年7月在煤炭工业部举办的“工商管理培训班”学习;1999年12月任国家煤炭工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0年1月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1年2月至2005年2月,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3月至2004年7月在中央党校第35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B班)学习;2005年2月至2008年7月,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2008年7月起,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