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力供应90%以上来自火电,发电用煤的供应主要依靠省内,电煤合同一直是每年煤炭产运需衔接的重点和难点。面对今年国家对电煤继续实行临时性限价政策、电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形势,安徽各主要煤炭企业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四大矿业集团共签订省内电煤供应合同5893万吨,签订合同量达到2012年全省发电企业预计耗煤量的80%以上。
在2012年省内电煤合同的衔接中,淮南矿业集团积极减少省外煤炭销售,在与发电企业实行“均股”的基础上,增加省内电煤供应量,并按股份比例供应重点合同价格的电煤。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在2012年没有新增动力煤产量的情况下,做到了省内电煤供应不减少,并积极通过贸易的方式增加省内电煤供应。
截至目前,四大矿业集团与电企签订省内电煤供应合同数量分别为:淮南矿业集团3760万吨、淮北矿业集团1015万吨、皖北煤电集团438万吨、国投新集(13.11,0.01,0.08%)公司680万吨,签订合同量达到2012年全省发电企业预计耗煤量的80%以上。
据统计,2012年度安徽全省主要发电企业预计耗煤量为7700万吨。目前,省内外煤炭采购合同已经达到7287万吨,全省发电用煤有了可靠的合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