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利川市清源路体育馆附近的卖煤场所在该市城管局执法队员的劝导和督促下,开始整体搬迁。
当日,该市城管局组织专班在城区各路段进行了全面的工作督察检查,重点对城区卖煤经营户,违章占道废品收购点、车辆修理点及市容环境秩序进行了督察。
根据市委、市政府在今年2月召的开全市城镇建设管理攻坚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市城管局城区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改善城区市容环境秩序,营造洁美靓丽的生活空间,打造“武陵明珠、锦绣利川”的城市环境。
3月下旬,市城管执法大队通过认真仔细的调查摸底,初步掌握在城区从事经营卖煤的场所有13家。 据市城管执法大队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要求必须在本月十五日以前彻底清理干净,同时为其指定可以经营煤炭的场所。目前,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结合城市管理的要求,可在城市规划区内卖煤的地方为:东边可在东城路经济林场以东的路段,南边在工业园区南环大道与利咸路交界处以南的路段(其中高速公路出口路段和南环大道禁止从事卖煤经营场所),西边可在大塘五中、乌龟石民族宾馆以西的路段,北边可在连二塘以上的路段从事煤炭交易经营,但不得占用车行道、人行道从事卖煤经营行为。如发现在城区禁止的范围内(含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内)经营煤炭销售行为的,市城管执法大队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