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山东煤监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国务院23号、40号和省政府67号、77号四个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工作主线,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研究落实。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方面,始终把严格执法放在第一位,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一季度,共监察矿井158处,停头、停面28个,行政罚款530万元;查处安全隐患1548条,整改隐患1539条,隐患整改率为99%;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巩固,全省煤矿生产原煤3782万吨,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百万吨死亡率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