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贵州石阡县安监局在城南温泉组织国土、社保、供电、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对全县108名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集中“充电”,就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组织学习。
会上,安监局安监股负责人首先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贵州省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贵州省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关闭方案》、《石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关闭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对下半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内容和关闭的目标及重点进行了要求,国土、公安、社保、供电部门等负责人作了发言,就资源开采、民爆物品管理、工伤保险、电力供应等方面的相关工作作了强调。
会议指出:下半年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要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实现年底全县非煤矿山60%达到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三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市、县制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杜绝露天采石场一面坡开采,大力推进中深孔爆破技术,且所有露天采石场必须采用机械铲装作业。使非煤矿山企业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机械化开采。
会议强调:当前全县上下倾力打造“生态大县、文化大县、旅游大县”,非煤矿山的布局要科学、安全、规范、合理、安全,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不已牺牲环境代价进行开采,并明确了对公路沿线、风景名胜区、居民地附近、移动塔附近、河流附近、集镇附近、自然保护区等七种场所非煤矿山一律实行重新选址搬迁。在第一阶段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中,通过摸底调查,目前共有23家非煤矿山企业作为重新选址搬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