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日召开的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产整顿和兼并重组工作会上,省煤炭工业局要求,煤炭企业和管理部门要防止松懈大意情绪,要将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重点,将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企业作为重点,进一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会议要求,在抓好216对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产整顿的同时,对以下8类煤矿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申请的;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具备正规开采条件但不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开采的;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外包的;未实施正规循环作业、违规组合多班次人员,集中到1个班次组织生产、超能力、超强度多头面生产的;水情不明或防水措施不落实的;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到位的;存在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这8类必须立即停产整改的煤矿,将分别由省煤炭工业局与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