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8月10日接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缓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是:自2012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省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暂缓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
解读:于 2012 年 8 月10 日接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缓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2】1103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是: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对省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暂缓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
暂缓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将导致公司少缴煤炭价格调节基 金4,910.00 万元,增加净利润 3,682.50 万元。解读为利好,但是对公司股价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