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供暖工作结束后,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针对我市热价不足以补充供热成本的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提高我市供热收费标准的请示》,并通过市城建委上报至市政府。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随后开展了供热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和论证工作。5月份以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国内煤炭价格大幅下滑。
据调查,呼和浩特市6月底煤炭价格(到呼市落地价格)已经下降至320—360元∕吨,按此价格计算,当前我市供热成本预计为3.99元平方米·月,较2011年度5.60元∕平方米·月的平均供热成本下降了1.61元∕平方米·月,下降幅度达29%。预计下半年国内煤炭价格上涨空间也不会太大。鉴于我市现行供热价格已经基本能够补偿供热成本,调整供热价格的成本因素已基本消除,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已经建议市政府暂缓启动我市供热价格调整工作。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将根据市场煤炭价格变化,认真及时做好供热成本测算工作,并将根据供热成本和价格倒挂情况,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建议,随时启动供热价格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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