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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煤电矛盾仅靠电煤价格并轨还远远不够

日期:2012-08-18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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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8/1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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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电 电煤价格

  “电煤价格并轨方案的确已经酝酿多时,现在由原先的双轨制改为长协方式基本上已经确定,但如何防止煤炭价格大范围浮动等诸多细节都还在讨论中,尚未有明确的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的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数次煤电联动、鼓励煤电联营、酝酿电煤价格并轨……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频频出手治理“煤”与“电”这对“斗法”已久的欢喜“冤家”。“电煤市场改革已经势在必行,我们不仅仅要解决价格双轨制的问题,更要解决不正当的行政干预,否则煤电矛盾永远无法解决。”国务院研究室综合经济司副司长范必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结束“双轨制”已经势在必行

  电煤价格“双轨制”是指在煤炭价格逐步放开后,电煤供需双方依据的两种不同定价机制。一种是年初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签订的重点合同煤价,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锁定一年供应量;另一种是市场煤价,价格随行就市。

  卓创资讯煤炭行业分析师王婷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重点合同煤价是国家为了保障重点发电企业的成本不会太高,保障他们的发电积极性所采取的措施,这个价格会比市场煤低很多,最大的差价曾达到过每吨200元。但这个矛盾就很明显了,这些煤矿把煤以合同煤价供应给发电企业,远不如他们把煤在市场上销售得到的利润大,所以煤企肯定愿意多销售市场煤而不愿意卖计划煤。”

  正是由于“合同煤”和“市场煤”之间的巨大价差,合同煤供需双方几乎时时都在相互的价格博弈、拉锯,使得部分地区合同兑现的情况非常糟糕,不得不让政府出面直接规定价格。尤其是在2008年,电煤市场价格暴涨,大多数煤炭企业电煤价格随行就市,重点合同煤价形同虚设。

  而范必在解释中国煤与电的关系时,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解释道:“电煤市场实际上是一个计划与市场并存的市场,其计划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电煤交易分为重点订货合同交易与市场采购两个不同的市场,重点合同煤可以拿到铁路运力,煤价较低;市场煤主要靠公路和高价铁路运力进行运输,煤价也较高。二是地方政府对电煤产量的干预。

  近年来,产煤大省为了提高煤炭收益,纷纷出台控制煤炭产量的‘限产保价’措施,包括用‘煤票’约束煤炭出省总量。”

  随着近年来我国电力需求的不断上升,发电机组的持续增加,煤炭的供应必不可缺。但这种本来是要保障发电企业的煤炭需求量的双轨制恰恰造成了更紧张的煤电矛盾:煤企不愿卖计划煤、电企不愿买市场煤、产煤大省还要“限产保价”。在这样的情况下,煤电矛盾怎能不愈演愈烈?那么现在让市场煤价格和合同煤的价格并轨合适吗?

  “从今年的煤炭价格一路下跌的情况看,应该说是非常合适的,因为市场煤的价格已经跌到与合同煤价几乎一致了,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合同煤价格超过市场煤价格的现象,所以现在算是一个并轨的好时机了。”长期监测动力煤价格的王婷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长协议价格”保得了长久?

  的确,当市场煤的价格低于计划煤的时候,推出价格并轨非常合适,但如果煤市突然“回暖”,煤炭价格再次一路攀升,煤企与电企之间的“长协议”能执行下去吗?

  对此,范必表示:“在市场价低于计划价时,并轨对国企有利。但企业也会顾虑,如果今后市场价高于计划价,没有了计划煤岂不是会吃亏。因此并轨对国企来说,在价格上是利弊参半。但既然身为企业,愿意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就应该承担一定的风险,不论煤价高低,相关部门都应当坚定改革的决心,风险并不是借口。”

  事实上,在国家发改委在酝酿将双轨制改为长协议方式之前,很多煤企和电企就已经在尝试签订长期的协议了。“其实长协议是可以规避风险的,如果煤炭市场完全开放,充分竞争,价格就会在一定时间内,就可以在一个正常的线上涨跌。就像今年的这个情况,如果双方的长协议落实得好,那么发电企业就能保障煤炭的供应,而煤企也不会出现这么大的亏损。所以长协议方式其实就是‘双刃剑’,双方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需要有抗风险的能力。”王婷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

  据相关业内人士透露,在国家酝酿实施并轨之前,部分从事发电的大型国企和山西的主流煤企私底下就签有长期的价格和供应协议,以便煤炭价格出现大幅度涨落,或煤炭供应出现紧急情况时保障双方的利益。“当然,这都是个别大型国企和大型煤矿私底下的协议,这是他们老客户之间的一种合作方式,在全国并不普遍,大部分煤企和电企的关系还是游走在合同煤价之间。”

  如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煤电矛盾?

  正如之前所提到的,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多次下手整顿煤电矛盾。不久前,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促进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15年,省调火电企业全部实现电煤长期协作合同管理,部分火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实现以股权为纽带的煤电联营。

  但与电煤价格并轨一样,煤电联营同样也是一把“双刃剑”,开发煤炭的成本和高投入毋庸置疑,电力企业能承担得了吗?并且,如果所有的大型发电企业都采取煤电联营的方式,无疑是一种新的垄断,更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倒退。那么究竟如何从根本上治理煤电矛盾?

  对此,范必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目前煤炭交易无法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产煤大省、大型煤炭企业事实上已经组成了战略联盟,造成电煤市场缺少充分竞争。在计划价与市场价之间形成了寻租空间。电煤市场改革势在必行,既要解决价格双轨制,也应当解决不正当的行政干预。”

  同时,范必表示,产生煤电矛盾的原因不仅包括电煤双轨制这一个方面,还包括铁路运力垄断、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无论是电煤并轨,还是煤电联营,对解决煤电矛盾都有一定意义,但要根本上解决,还需要对煤、运、电产业链进行系统全面的市场化改革。

  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煤电矛盾,光靠电煤价格并轨和煤电联营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规范政府行为,建立全国电煤交易市场,完善电力体制改革、完善铁路体制改革,形成由供求关系决定的煤价、电价、运价的价格形成机制,营造充分竞争的煤电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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