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牢牢把握“转型发展先行区”的战略定位,按照“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的思路,围绕“煤—气—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煤气化—副产品延伸加工、甲醇深加工、新型煤化工三大产业集群。2011年,该市煤化工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6亿元,实现产值233.9亿元,实现利税41.2亿元。今年2月5日,煤化工产业集聚区荣获“2011年度河南省先进产业集聚区”称号。
抓平台,夯实发展载体
该市将集聚区作为发展壮大煤化工产业的重要载体,不断提升建设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探索BT、BOT融资和土地融资,完善集聚区内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2007年以来,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近200亿元,产业集聚区内“二纵二横”路网已现雏形。二是破解用地难题。通过关闭落后产能企业以及对工矿废弃地、荒山荒沟的综合整治,先后盘活工业用地800余亩。结合城乡一体化及棚户区改造,引导集聚区及周边居民向城区转移,置换土地1000余亩,解决了集聚区项目用地难题。三是完善服务功能。成立集聚区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集中连片建设商务办公写字楼、蓝领公寓、标准厂房等生产性配套设施。在园区内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技能培训、科技研发、检测检验、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
抓项目,壮大产业集群
该市通过兴建大项目,带动煤化工产业集群式发展,集聚区已建成工业项目25个,集聚了义马气化厂、新源化工、开祥化工等10家煤化工企业。一是提高准入条件。坚持以绿色、低碳、循环、高效为准则,制定新上煤化工项目投资强度、投入产出率、科技含量等控制指标,优先引进投资额度大、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的大项目。二是依托企业上项目。依托义马气化厂,建设30万吨醋酸、25万吨硝铵项目;依托开祥化工,新上20万吨二甲醚、9万吨1,4-丁二醇等项目;依托义煤集团,建设1000万标方煤制气万吨甲醇蛋白、2×30万吨乙二醇项目。三是开展产业招商。制定承接产业转移培育煤化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着眼煤化工终端产品的高端化,规划建设聚碳酸酯、聚甲醛、聚烯烃、PBT等一批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项目。组建专职招商队伍,赴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地区,主动寻求战略投资合作对接点。截至目前,集聚区已形成日产煤气600万方和年产甲醇54万吨、醋酸30万吨、1,4-丁二醇9万吨、二甲醚30万吨、粗酚精制等各类化工产品5万余吨的产能。
抓技术,提升产业层次
一是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充分发挥本地煤化工产业起步早、吸收技术能力强的优势,引进国际先进生产技术,抢占煤化工发展制高点。由义煤集团引进美国SES公司U-GAS煤气化技术,组建日产1000万标方煤制气、气体分离和年产20万吨甲醇蛋白项目工程,为煤化工行业实现劣质粉煤综合利用作出了示范;义马气化厂引进甲醇低压液相羰基合成醋酸技术,投资11.45亿元建设30万吨醋酸项目;开祥化工引进国际领先的德国SHELL煤气化洁净煤利用技术建设1,4-丁二醇项目,年产11万吨1,4-丁二醇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全国最大的单体1,4-丁二醇生产基地。二是开展自主创新。以引进项目的成熟技术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为依托,组建煤化工技术自主研究和消化研发机构,2007年以来,先后建成河南省煤气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义煤综能煤化工博士流动站和研发中心。同时,大力支持煤化工企业与化学工业第二设计院、省规划设计院、北京化工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煤制气技术及产业链延伸技术攻关,先后攻克了煤基甲醇制芳烃、煤气中甲烷分离提纯等一大批技术难题。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引进。通过积极改善投资和人居环境、制定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优惠政策、委托高度院校培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各类煤化工人才。截至目前,该市煤化工从业人数已有50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工人2000余人,各类专家百余人。
抓服务,提升发展环境
该市通过抓服务,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全省首次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调查中,经济信用环境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一。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将煤化工产业集聚区规格设置为正县级,由该市市长任管委会主任,下设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部、规划建设部、招商服务中心及建设投资开发中心,从相关部门抽调有工作经验的正科级干部担任主任。二是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组织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对接活动,针对企业实际情况,提供有效的综合融资方案,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2007年以来,累计与金融单位签约合作协议金额近400亿元,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九家银行投放信贷资金累计40余亿元。三是提高行政效能。要求所有审批、备案和收费项目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先后清理和废止政策性规范性文件8类202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80余项。今年以来,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程序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由纪检委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监督,严肃查处重点项目建设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提高部门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