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2〕17号)、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豫煤安监技装〔2012〕186号)等文件要求,2012年8月13-15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二处李凤林副处长一行5人,依法亮证后对永煤集团车集煤矿开展了煤矿瓦斯防治专项监察工作,豫东监察分局张法民书记、杨川峰副局长、监察一室监察员陪同监察。
监察工作前,监察组制定了监察计划和现场监察工作方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讨论,研究制定了监察工作程序、监察内容和方法,对监察工作进行了严密分工,对监察工作和廉政纪律进行了严格要求。
依照制定的监察计划和监察方案、监察员对车集煤矿矿瓦斯防治开展专项监察工作,主要对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落实情况、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落实情况、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停产整顿相关工作落实情况、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查看。监察工作中,监察组首先向车集煤矿宣传贯彻了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豫煤安监技装〔2012〕186号)等文件精神,说明了监察目的和内容,对监察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听取了永煤集团及车集煤矿关于瓦斯防治工作及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对该矿瓦斯防治工作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并对井下工作现场进行了察看。
检查结束后,监察组召开安全隐患通报及瓦斯防治工作分析会,省局监察二处李凤林副处长代表检查组发表讲话,对车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所作出的努力给予肯定,对加强瓦斯防治工作中提出了要求:一是永煤集团及该矿要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坚定思想,在瓦斯治理工作上不能含糊,不能模棱两可,加快由低瓦斯矿井向高瓦斯、突出矿井的观念转变;二是加大措施落实工作,争取在一年时间内完成通风系统调整、重大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改造工作,并加强现场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三是要坚决落实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抽采达标体系,把瓦斯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四是与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加快该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审批进度。
豫东分局张法民书记对本次监察工作进行了总结,要求永煤集团及车集煤矿严格按照瓦斯防治有关规定,落实本次监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加强瓦斯防治工作,对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