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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茂远:扎根煤层气 心系煤炭人

日期:2012-10-10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煤炭网

2012
10/1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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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企业 煤层气 煤炭产业

  从北京房山煤矿的采煤工到煤炭部的老“煤炭人”,再到中联公司董事长,孙茂远经历了由煤到气的艰难转身。因为最先倡导“先采气、后采煤,在规划上采气采煤一体化”,“至今煤炭界还有人说我是‘煤炭的罪人’,但我不后悔,开采煤层气是为了煤矿的安全生产,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已经足够深刻。”

  孙茂远,1968年开始在北京矿务局房山煤矿从事采煤工作,从这时起进入煤炭行业;1977年到煤炭部情报所之后,历任研究室主任、副所长,1994年创立煤炭部煤层气信息中心并兼任主任,对我国煤层气的对外交流合作起到巨大推动作用;1996年中联公司成立,孙茂远历任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总顾问。一半煤炭、一半煤层气的从业经历让他对这两个行业有着清醒的认识。近日,孙茂远向记者讲述了中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来龙去脉。让煤矿更安全、让能源更充足、让环境更美好,是这位老煤炭人的毕生梦想。

  煤层气成功开发的“美国经验”

  中国煤层气地面开采借鉴了美国的经验。美国煤层气是从地面开采发展起来的,1956年美国第一口地面钻井就打在黑勇士盆地的橡树煤矿,一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开始真正重视煤层气的开发。1979年,美国众、参两院通过了《原油意外获利法》,鼓励非常规能源尤其是非常规油气的开发。该法案第29条税收补贴条例提出,要给煤层气等非常规气体税收补贴以促进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如1982年美国的气价是5.6美分,政府补贴2.82美分,占到一半以上。

  长达22年的补贴期对煤层气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美国煤层气产业迎来了大发展。1983年产量1.7亿立方米,1995年就达到了250亿立方米,最近十几年来每年的产量基本都稳定在550-600亿立方米,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煤层气产业体系。

  中国煤层气初步“试水

  从安全角度考虑,中国煤矿井下抽放瓦斯已有长期的历史。但总的看来,中国煤矿煤层气抽出率低,技术装备落后,规模小,利用率低。在美国煤层气产业取得成功的激励下,中国开始试验地面开发。1966年,抚顺矿务局老虎台煤矿打了我国第一口煤层气井,但当时失败了。1976年在康世恩副总理的亲自过问下,石油企业在丰城矿务局打了两口煤层气地面井,日产1000多立方米,是中国最早勘探成功的地面煤层气井。

  1991年3月我开始担任煤炭部科技情报研究所副所长,从80年代末(20世纪,下同)一直很关注美国煤层气开发取得的成果,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开始和国外在煤层气方面有了一些接触。1991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为了推动中国煤层气的开发、防治大气污染,在中国实施了煤矿甲烷开发援助计划,提供1000万美元援助四个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92年开始,美国环保局和煤炭部进行了接触,开始筹建中国煤层气信息中心。1994年5月,煤炭工业部煤层气信息中心正式成立,我兼任中心主任。我们的第一个课题就是《中国煤层气开发前景联合报告》,受美国环保局和联合国的资助,是我国第一个最有影响的煤层气研究报告。这个报告对我国煤层气的资源情况、开发所需要的政策建议、展望都进行了论述,提了20条建议,对中国煤层气的开发起了很大作用。1996年获得国家科技情报二等奖。

  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先采气后采煤,采气采煤一体化”最早就是当年在报告里提出的。原话是“先采气后采煤,在规划上采气采煤一体化”,并不是强调谁做主体,但现在有些煤炭企业完全误读了我的意思。我们还在报告中要求免税,进行财政补贴,妥善处理矿权问题,加强管网建设等等,前瞻性很强,基本构建了中国煤层气法律政策框架体系。

  对外合作漏洞促规范管理

  另一个很重要的背景是,在美国煤层气开发成功的激励之下,因为中国既是煤炭大国,也是煤层气大国,当时国外一些企业纷纷到中国来寻求合作。80年代末到1995年期间,一共有15家外国企业(美国为主)与地方政府、企业等各种单位签订了23个合作勘探开发的合作合资协议和合同。

  这些合作的形式五花八门。当时合作没有规范的范本,地方上为了招商引资,抢着和外企合作、竞相压价。有些不但不收钱,还要给外企付钱。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竟然把井打到了军事禁区里。1996年以前,煤层气没有矿权管理,谁占到就算谁的。在这种情况下,对外合作合同、协议既损害了中方利益,又缺少根据,更严重影响到国防安全。所以国家准备像管理油气资源一样,规范管理煤层气。当时的煤炭部部长王森浩提出,要把煤层气作为煤炭的第二资源开发。鉴于规范无序的煤层气对外合作的考虑,以及煤炭部先行一步的现实,国务院酝酿加强煤层气勘探开发工作。

  中联公司成立 股权多次调整

  国内外煤层气的发展引起了国家的注意,当时起到最大推动作用的就是邹家华副总理。邹副总理到美国进行过考察,提出中国要把煤层气资源用好。中联公司成立以前,邹副总理召开过数次会议,煤炭部部长王森浩、地矿部部长宋瑞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总经理王涛,三大巨头多次研究成立全国性专业煤层气公司事宜。

  经过多次协商,国务院1996年3月终于下文批复,同意由煤炭部、地矿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联合组建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联公司的主要任务是从事煤层气资源的勘探、开发、生产、输送、销售和利用;享有对外合作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生产的专营权;在国家计划中单列;煤层气基本建设按石油模式管理,公司挂靠在煤炭部。

  公司组建起来以后,第一任董事长是原煤炭部党组成员陈明和,领导班子包括三位煤炭部、两位地矿部、两位中石油的同志。三家各出三分之一资金,加起来注册资金共一亿元。

  因为政府机关要和企业脱钩,1999年中央党政机关非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小组将国土资源部持有的中联公司股份等额无偿划转给中煤建设集团公司(2003年划转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6年转让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煤集团和中石油股份公司各持有中联公司50%股份。迄今,中联公司组建以来,先后经过五次股权调整、八次领导班子更迭,客观地说,中联公司成立时的均股形式造成了资金渠道不通畅、扯皮多,领导班子的频繁变动,严重影响了加速发展。

  重新评估资源 规范对外合作

  1996年5月17日,中联公司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成立,邹家华副总理亲临成立大会并讲了煤层气开发的意义。成立以后,中联公司做了几件大事儿,第一是重新评估资源,我们在西安分院结果的基础上细化研究了资源情况,并统筹规划了全国煤层气区块开发。

  第二件事是规范对外合作,重新审核过去的老合同、老协议。我们用一年多的时间制定了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的产品分成标准合同,并经过了商务部的批准。同时审查规范了过去所有对外合作的协议。1998年1月8日,我们在人民大会堂和美国德士古石油公司正式签署了中国第一个正式的煤层气产品分成合同,共同开发淮北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李鹏总理和邹家华副总理参加签字仪式。

  此外,中联公司还获批第一个煤层气探明储量;最早制定煤层气标准、规范;成功完成第一个煤层气开发利用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成功实施多分支水平井。这些重大事件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煤层气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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