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从国家安监总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组织20个督查组开展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范围覆盖21个省级产煤单位。
根据部署,此次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严格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和落实情况。
督查内容还包括各地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各地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实施情况,以及年产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停产整顿落实情况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开展情况;各地典型煤矿事故案例宣讲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