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而金融创新的目的则是更好地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民生。十八大的召开也为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背景。当然,这也对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山西煤炭安全责任险就是保险业通过机制创新服务经济社会的一个案例,可以预测,未来几年里,保险业将会在服务民生方面大有作为,将在“五大体系”的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煤矿事故,对于任何煤炭企业来说,都唯恐避之不及。然而在山西平定古州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玉清看来,事故的发生有时往往让人避无可避。
今年6月23日下午5点钟左右,和往常一样按时上班的李玉清接到公司调度室的通知,公司下属的阳胜煤业矿井发生了事故。该矿井于2011年刚被评为山西一级标准化矿井,来不及多想,李玉清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
这是一起井下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事故发生时,矿井正在进行开拓工作,打完第一次炮,正在给第二次打炮装药时,通风道坍塌砸伤了正在作业的两名矿工。李玉清赶到时,两名矿工已经被救了上来,但“一个在去往医院的路上就咽了气,另一个到了医院也没挺过来”。
因为年初在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保险”)投保了煤炭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第二天上午,阳胜煤业便向中煤保险阳泉中心支公司报了案。让李玉清和阳胜煤业没有想到的是,在报案8小时内,中煤保险阳泉中心支公司就将80万元的赔款给付完毕。“赔款速度让我们太意外了。”李玉清说。
理赔快速到位的背后是中煤保险对煤炭保险方面的专业化积累。这家从2011年2月开始正式运营的财产险公司在董事长潘跃飞的带领下,正在拓展一条与其他传统财产保险公司不同的专业化道路——以煤炭保险为业务核心。在该公司2011年保费收入中,非车险保费收入占比为84%,其中煤炭安全生产责任险保费收入占比49.2%、矿井建设工程险保费收入占比20.4%。
“我国煤炭保险领域的市场需求和有限供给的矛盾非常突出。”中煤保险总经理蒲海成说。
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原煤产量35.2亿吨,矿难死亡人数1973人,百万吨死亡率0.564。尽管这一数字相比2005年的2.811已经有了大幅减少,但煤炭安全生产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领导的、按行政区划分设置机构的安监体系;二是社会安全保障机制,如工伤保险、商业保险、风险抵押金和行业自保等。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通过“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在煤炭开采等行业推行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但由于种种原因,煤炭行业商业保险的保障并不充分。
“煤炭行业危险程度高、专业化强,很多保险公司不愿承保。同时,煤炭企业往往认为保险公司不了解煤炭企业的特殊风险需求,投保意愿也不足。”蒲海成说。
股东背景囊括山西五大国有煤炭企业的中煤保险,对煤炭行业的保险需求进行了细致分析,将原有煤炭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扩大到死亡、伤残、搜救费用、医疗费用等。同时,将原来以矿井产量为标准的定价方式,转变为以企业资质、安全等级等为标准的费率浮动定价,这种保险费率激励机制更符合煤炭行业的发展情况,也更受到煤炭企业的欢迎。业务开展不到两年,中煤保险在山西省煤炭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市场份额已超过70%。
针对煤矿企业事前预防比事后赔偿更重要的特点,中煤保险还在风险防控上下功夫,为煤炭企业提供包括风险查勘、风险提示、风险评估、安全培训等在内的增值服务,定期组织专家或专业风险评估机构给各煤炭企业的矿井进行“体检”,排查风险隐患,并提出科学的解决建议。
“我们把中煤保险看做是我们煤炭行业内的保险公司,是煤炭行业发展的利益共同体。”阳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孙金宁说。此前发生矿难事故后,由于企业矿主赔偿能力有限,常常由政府买单,形成“个人发财、百姓受灾,政府买单”的怪圈,赔偿过程中的纠纷也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煤炭企业购买保险后,不仅在发生事故后能够减轻政府的资金赔偿压力,同时,相比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下拨的政府补助金,保险赔款的赔付能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给付,对安慰遇难群众家属、维护社会和谐方面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孙金宁说。
“目前,公司正和瑞再等在煤炭保险方面有经验的国际知名机构合作,着手开发煤炭企业风险动态评估系统,建立煤炭灾害损失数据库。”蒲海成说,“未来公司还将开发更多针对煤炭行业的保险产品,如煤矿事故造成矿业停产后的职工工资补偿保险、矿业一线员工的健康保险等,以应对煤炭行业亟须的保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