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经过4轮谈判,11月11日,在重庆能源新疆煤电有限公司会议室,受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煤电公司副总工程师唐道云代表该集团公司与咸阳昌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化明终于在“2012年煤炭买卖(购销)合同”上签字。这预示着首批3000千吨疆煤不日入渝。
去年以来,由于探矿权证一直未果,与之相关联的重能哈密一矿矿井建设项目、火电项目难于推进。集团公司对新疆公司提出了“尝试煤炭营销,寻找创收路子”。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新疆公司迅速成立了煤炭经营小组,专事煤炭经营工作,同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迅即在新疆、陕西及四川、河南、江苏、湖南、湖北寻找用户及煤源、代理商等。
几经调研、对比分析,第一单合作对象确定为咸阳昌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哈密铁诚物资运输公司;10月14日,重庆市电煤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孙仲凯到新疆煤电公司,与新疆煤电公司相关人员商议煤炭购销相关事宜,新疆公司煤炭经营小组相关人员,就未来煤炭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先后与咸阳昌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4次谈判。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在此次签订的“2012年煤炭买卖(购销)合同”中,双方对煤炭品种规格、煤炭质量、交(提)货方式、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做了明确约定。按照合同规定,咸阳昌源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供货方,在11月10日至12月20日的合同执行时间内,必须确保3000吨的煤炭供应,哈密铁诚物资运输公司负责煤炭的运输,保证按时按量将煤炭顺利运达小南垭火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