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近日,重庆能源集团要求旗下煤炭生产企业和矿井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和民爆物品丢失被盗案件的发生。重庆能源集团强调煤炭生产企业和矿井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要求从以下几方面搞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一是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一人分管民爆物品,具体负责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二是各地面和井下炸药、雷管库,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利用现代技术防范措施,严密监控进出人员和环境。
三是各煤炭生产企业和矿井要制定、完善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和矿井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及岗位人员的责任,理顺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民爆物品购买、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等管理制度;细化、量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完善民爆物品管理应急预案。
四是各煤炭生产企业和矿井要加强涉爆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并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三违”人员,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
五是煤炭生产企业每季度、矿井每月定期召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研究解决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问题。煤炭生产企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定期或不定期的民爆物品安全督查,矿井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定期或不定期的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排查、治理各个环节和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据悉,重庆能源集团旗下有45个生产矿井,年产原煤1400多万吨,民爆物品多且分散,管理难度大。重庆能源集团有关领导强调,民爆物品涉及员工生命和社会安定,因管理不当容易引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和严重的刑事案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管理到位,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