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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剖析电煤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

日期:2012-12-26    来源:东方证券  作者:吴杰

国际煤炭网

2012
12/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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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 电煤 改革

  国际能源网讯: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基于电煤双轨制的不合理和弊病进行改革,文件主要内容包括:2013年将取消电煤重点合同价。铁路运力仍在铁道部,不归电力,也不归煤企,未来电价调整以煤价变动5%为门槛。符合我们之前的预期。

  “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发展改革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委托煤炭工业协会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汇总。运输部门要组织好运力衔接,对落实运力的合同由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备案“。我们分析认为:煤炭工业协会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汇总,可见将煤炭合同的管理权实际交给了煤炭工业协会,将有利煤企。运输部门没有再被强制要求运输合同煤炭,而是组织衔接即可,仅由三部门备案,可见煤炭运输的利益实际上是交回了铁道部,煤电都没有占到运力权。

  “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这里的以年度为周期调整可能有以下几种理解:1、采用触发机制,13年任何时候的煤价相对12年均价上涨5%,即启动调电价。

  2、只在年底调整电价,需13年12月31日煤价(或者13年平均煤价)较12年均价变化5%才调整14年电价。我们分析认为:国家第一条明确鼓励大家多签长协合同,且要求运输部门组织好衔接且要求三部门备案,就是鼓励大家多签订长协。所以国家电价调整方案其实主要也是针对长协价,因此,电价调整实际发生在煤炭年度长协价较上一年变化超过5%的时候,

  “电力企业消纳比例由30%下降为10%“,也就说动力煤价600元上涨5%(30元)至630元,电企自行承担比例只有3元,由于有5%的电价触发机制,这可能导致电厂宁愿选择签订5%的合同,而不选4%的涨价合同。因此,预计未来合同价如果上涨,涨幅多数不会小于5%。

  投资策略与建议: 我们预计动力煤板块主流公司2013年PE可能在10倍左右,PE估值较低,业绩稳定,煤价放开将有利提升板块长期估值,值得看好。预计焦煤板块2013年PE18-26倍,由于企业价格弹性较大,未来可能仍有涨价空间,建议仍可持有,

  风险提示

  2013年煤炭需求低于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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