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3月1日消息,据财华社报道,和嘉资源公布,就集团焦炭分销业务而言,由今年1月初起,焦炭出口不再受配额(前监管制度)所限,惟受出口许可证制度所规限。此外,过往按40%之利率收取之焦炭出口税经已自今年1月初起取消。集团过往曾间接享有焦炭出口配额系统,而集团于2007年及2008年进行焦炭出口交易。然而,由于2008年施加40%出口税,集团自当时起再无进行焦炭出口。取消40%出口税后,预期海外客户将再次向集团采购焦炭。然而,取消焦炭出口配额系统可能会为有关焦炭出口业务带来公开竞争。该等变动很可能会影响集团日后之营运及财务表现,惟公司仍在评估有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