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推进山东省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煤炭工业安全生产,山东省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下达的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和原省属重点煤炭企业发展账户资金2亿元,设立淘汰煤炭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对山东省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和年产30万吨以下小煤矿的关闭退出、改造升级等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给予扶持。
据了解,资金采取无偿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具体扶持额度根据矿井产能、职工安置人数、企业财务状况、设备设施更新投入等综合考虑确定。专项资金定额补助到市,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用于煤炭企业落后生产设备拆除、职工安置、企业转产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