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新集今日发布了定增收购大股东28.36亿煤炭资产的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3年8月23日复牌。
2013年8月22日,国投新集与大股东国投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国投新集向国投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国投煤炭有限公司100%股权,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的预估值约28.36亿元。同时,国投新集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增强交易效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
至于本次交易的目的,公告称,首先可扩大上市公司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前,国投新集的经营主要以刘庄煤矿为主,经营区域也主要集中安徽省境内。本次国投新集拟收购的国投煤炭公司所拥有的煤矿资源分布在山西、河南等我国煤炭主产区,经营范围也涉及全国大多数省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投新集将成为全国性的煤炭开采、加工、销售企业,业务规模将得到显著提升。其次,也可逐步解决国投新集与国投公司在煤炭业务上的同业竞争问题。
对于国投公司所控制的目前尚不具备条件注入上市公司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国投公司承诺将采用适时注入、转让控制权、注销或出售等方式,逐步将国投公司控制的煤炭生产经营性优质资产全部转让至国投新集,同时授予国投新集对国投公司出售煤炭资产的优先选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