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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非达标煤炭进入兰州中心区 没收并罚款

日期:2013-08-30    来源:转载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煤炭网

2013
08/30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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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

  8月29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兰州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此次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修改稿),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增加了一些新条款,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运输非达标煤炭进入兰州中心城区的,没收所运输的煤炭,并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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