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宣布,为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经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7件规章和《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等108件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中其中多份文件涉及许可证管理与多种商品及服务的价格调整。
被废止的文件还包括煤炭工业部1997年发布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年检办法》、国家计委和邮电部上个世纪90年代发布的有关清理整顿邮电价格或降低部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奥美拉唑注射剂价格问题的复函》以及《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等。
此外,发展改革委员会还决定修改《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