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昨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我省规定今后在处理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时坚持党政同责,要追究事故发生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意见》对重点行业的安全准入做了规定,特别是对煤矿产能提出了严格要求:2013年必须完成煤矿兼并重组和产能3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的淘汰关闭工作;煤矿兼并重组期间不再批准扩大煤矿平面范围、增配资源;今年纳入兼并重组的产能15万吨/年以下煤矿,2015年单井产能必须达到15万吨/年,这些矿井以后的改扩建和其它煤矿改扩建产能必须达到45万吨/年;今后将不再核准产能120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
我省进一步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各市州在考核年度内,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本地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意见》明确规定在加大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追责力度的同时,强调在事故查处上坚持党政同责,凡发生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事故发生地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凡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有关人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原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