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自治区要求,“暖心煤”工程要重点抓好低收入农牧户的范围核定工作,结合实际,统一标准,便于辨别,真正把符合条件的农牧户调查清楚,不漏报、无争议,坚决防止虚报、谎报,确保群众满意。
“暖心煤工程”主要内容
自治区党委决定,从2013年到2017年,每年为每户低收入农牧户免费发放1吨冬季取暖煤或600元供煤补贴。而且张榜公布发放冬季取暖用煤的低收入农牧户名单、供煤或发放货币补助情况。
今年,自治区为低收入农牧户供煤工作于5月底全面启动,统一采取现金补贴的形式,标准为每户600元。由于今年煤价较低,离煤矿较近地区的低收入农牧户可购买2-3吨煤炭。
“暖心煤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供煤所需资金通过自治区补贴和盟市、旗县(市、区)配套的方式解决。6月4日,自治区补贴资金已下达到各盟市,多数盟市和旗县已将该项资金列入了2014年的财政预算,9月初各盟市已将配套资金连同自治区补贴资金下达到旗县(市区)。
供煤工作要实行村务公开,公示发放对象,公开标准、程序和结果,确保发放工作全程公平公正。
“暖心煤工程”进展情况
为确保尽快完成今年的供煤工作,自治区要求各盟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供煤方案。到目前,盟市均已制定供煤方案,旗、县(市、区)已完成对发放对象调查摸底工作,进行登记、核实、公示工作后,直接打入低收入农牧户的“一卡通”账户。实施“一卡通”的目的是将财政补贴资金从财政局国库直接打入个人账户,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避免搭车收费、挤占挪用现象。到9月底,全区共107个旗、县(市、开发区)已有54个全部完成发放工作,另外53个正在发放。
为及时掌握各盟市的供煤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经信委(煤炭工业局)实行供煤工作旬调度制度,及时掌握供煤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什么是农牧户、常住农牧户和低收入农牧户?今年,相关部门明确了农牧户、常住农牧户和低收入农牧户的界限。
农牧户指生活在嘎查村已婚且独立居住、独立起灶取暖的在籍户,即使与父母户籍登记没有分立的也应分别计户。子女未婚且不单独起灶取暖、不单独居住,即使与父母户籍分立的,也不应界定为一户;常住农牧户指在嘎查村冬季取暖期居住2个月以上的住户;低收入农牧户指人均纯收入低于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两倍水平的常住农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