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小、散、乱”问题,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省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档案查阅、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全省8个市(州)及19个重点市(县)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长期持有采矿许可证不生产、停产或半停产,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结合“六打六治”和一系列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取缔关闭、注销非煤矿山企业200余家。
此外,为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省安监部门对今年以来事故查处情况进行了督导,对10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要求强化措施,落实整改;对8家发生事故的非煤矿山标准化达标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标准化牌匾和证书,重新复评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