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期环渤海地区主流动力煤品种交易价格的运行情况如下:
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在秦皇岛港、曹妃甸港、国投京唐港、京唐港、天津港和黄骅港主流成交价格分别报收525-535元/吨、515-525元/吨、525-535元/吨、510-520元/吨、520-530元/吨和515-525元/吨,其中,在国投京唐港和京唐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比前一个报告期上涨了15元/吨;在秦皇岛港和天津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比前一个报告期上涨了5元/吨;在曹妃甸港和黄骅港天津港的交易价格区间与前一个报告期持平。
发热量5000大卡/千克动力煤:在秦皇岛港、曹妃甸港、国投京唐港、京唐港、天津港和黄骅港的主流成交价格分别报收450-460元/吨、450-460元/吨、465-475元/吨、455-465元/吨、455-465元/吨和455-465元/吨,其中,在京唐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比前一个报告期上涨了10元/吨;在国投京唐港、天津港和黄骅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比前一个报告期上涨了5元/吨;在曹妃甸港的交易价格区间与前一个报告期持平;在秦皇岛港的交易价格区间比前一个报告期下降了5元/吨。
从对环渤海六个港口交易价格的采集计算结果看,本报告期,24个港口规格品中,价格上涨的港口规格品由前一期的18个减少到了17个;价格持平的港口规格品维持在前一期的6个;价格下降的港口规格品增加到了1个。
本报告期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运行结果表明,(1)本期,价格上涨的规格品数量继续保持在绝对多数,表明该地区动力煤交易价格整体继续保持上扬态势;(2)本期,价格指数的涨幅由前一期的8元/吨减少至5元/吨;(3)自9月初止跌回升以来,截止到本期,价格指数已经累计回升了48元/吨、提高了10.0%。
分析认为,对月初大型煤炭企业提高12月份动力煤销售价格的继续消化,以及各类煤炭生产、贸易企业的“跟涨”情绪等,促使本报告期环渤海地区动力煤价格及价格指数继续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