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晚,广汇能源发布公告,公司接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告,下发公司所属子公司新疆富蕴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延续或取得煤炭资源探矿权证。
至此,涉及原中信新天公司关于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块探矿权纠纷一事已解决,通过协议划分所得的哈密地区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内储量共计35.12亿吨煤炭资源,全部注入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2013年10月23日,广汇能源曾对这一区块探矿权发布过公告,公司所属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收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通知函件。通知函件称,自治区人民政府于9月26日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控股方,下称“中信新天”)签署协议,约定对哈密地区淖毛湖煤田东部勘查区整块233.93平方公里进行划分,其中41勘探线以东勘查区块面积49平方公里,储量约27.42亿吨探矿权归属中信新天;41勘探线以西到附3线资源储量约29.12亿吨,另在41勘探线以西、“东八区”北边线以北6平方公里,资源储量约6亿吨探矿权确定归属伊吾广汇能源。
本次公告涉及3宗煤炭资源探矿权证。新疆哈密淖毛湖地区其它探矿权办理及煤炭储量勘查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