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签署《煤层气购销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淮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29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签署了《煤层气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负责人:任文军
成立时间: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营业场所:忻州市气象北巷紫竹苑小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层气资源的勘探、开发、销售(以探矿权证、采矿权证为淮);一般经营项目:煤层气资源的勘探、开发(以探矿权证、采矿权证为淮)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勘探开发技术培训;销售机械电器设备;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需要审批的凭审批许可证和本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是从事煤层气业务的专业化公司,主要从事煤层气资源的自营勘探开发、工程施工与对外合作、煤层气田范围内的浅层气勘探开发、设备租赁、技术和信息服务与咨询、技术培训及机械电器设备销售、煤层气外输管道建设与煤层气销售业务。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保德气田的勘探、开发工作。保德县煤层气产能建设项目采用边建设边生产的滚动开发模式,目前,项目已完成投资20亿元和7.5亿立方米的产能建设工作量。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类型
煤层气购销合同
买方: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卖方: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二)交付地点
本合同项下煤层气的交付点为卖方保德区块二号、三号及四号集气站双方管道交汇处接口截面。
(三)合同有效期
本次签署的煤层气购销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24时止。
合同期满前30天,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供气量
合同期内供气量:约2亿立方米,最终合同期内供气量以卖方实际供气量为淮。
(五)供气价格
1、按国家煤层气价格有关规定及双方协商确定,项目合同价格为2.05元/ Nm3(含税,税率为13%)。
2、若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天然气(煤层气)价格调整,则合同价格从调价之日起按新价格执行。
(六)交付压力
卖方在按合同规定交付煤层气时,在交付点的煤层气压力区间(“交付压力”)为0.8MPa至1MPa,除非因买方设施在交付点下游的压力使得卖方无法达到上述压力区间。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此合同的签署将进一步保障公司上游气源供应,丰富公司气源多样性,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同时可有效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毛利率水平,对于加强公司天然气利用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巩固、稳定和提升燃气业务板块地位,拓宽利润空间,完善公司的产业供应链,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风险提示
本合同所涉及的供应气量是双方根据目前资源状况初步拟定的供应量,最终合同期内供气量以卖方实际供气量为淮。
本公告中披露的合同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