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价上涨时供暖费涨价,为何煤价下跌供暖费却纹丝不动?入冬以来,这一市民热议的现象引起了人大代表的注意。昨天,市人大代表李志勇提出,应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供暖企业公开供热成本。政府相关部门应在水、电、暖等方面采取更灵活的调价机制,减少调价迟缓问题。
煤价下跌采暖费为啥坚挺
李志勇说,2014年冬季,煤炭价格下跌采暖费却没有下调,这种情况引发了百姓的普遍质疑,一些市民形容政府的供热联动机制是“只管涨,不管跌”。事实上,从2012年开始,煤炭价格就明显走低,大连的市民对供暖费价格不下调颇为抱怨。
供暖成本缺乏透明度
李志勇调查发现,对供热企业“亏损运行”的说法,市民大多表示怀疑。“实际上,供暖成本到底由哪些部分组成,谁也说不清楚,根本原因就是缺乏透明度。”
2005年,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煤热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事实上,许多北方城市在2008年煤炭价格上涨中,普遍调高了居民采暖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热源生产企业要消化10%—320%的煤价上涨因素。李志勇说,需要提醒的是,国家发改委同样规定:当煤价下降时,按热源生产企业消化上涨因素的同等比例核减热价下调幅度。“煤热联动的前提是供热成本测算的准确性、可靠性。”李志勇说,因此,政府方面应该完善措施,让供热成本根据煤炭价格波动,体现市场属性;另一方面,要解决热计量、供热管网改造等关联问题,从根本上清除煤热价格“联不动”的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