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营企业老板,居然能身兼地级市的行业管理办公室一把手,对此,当地的回应称此人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他这个是临时的岗位”。更令人咋舌的是,山西省散装水泥办回应称,涉事老板归朔州市管,“详细情况并不知情”。但事实上,许多受害人正是因这个临时性身份,才放心投资,最终上当。
百度上输入“散装水泥办”,会发现还有很多地方存在类似的机构,省市县三级全有。在2000年时,散装水泥行业管理归属于当时的国家经贸委能源节约司,2004年,七部委联合发布《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办法》称“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内散装水泥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但具体到了地方,散装水泥办的设置便各不相同,上级隶属部门从当地经委、建委到工信委、发改委不一而足,单位性质有的是事业单位,有的则是“参公管理”,很多还有明确的行政级别,西安和广州的散装水泥办都是“处级单位”。而朔州市对涉事老板身份的回应则是“一般职员”。
问题是,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参公管理”,都不该由企业老板兼任一把手,在行业里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一些地方的行业管理办公室或行业协会,挂靠在政府名下,表面上一无行政编制二无法律授予的行政权力,但却因其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关系,成了业内的“二政府”,也因此成了“政商旋转门”,而顶着行业管理办公室或行业协会头衔者,则可以从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