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监局把对瓦斯和水害防治作为重中之重监察,有效防范了重特大事故发生,2014年全省未发生瓦斯和水害较大以上事故。
加强瓦斯防治。该局坚持对煤与瓦斯突出和高瓦斯矿井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5处2013年升突矿井集中组织了专项监察活动,4个监察分局对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加大了监察频次,督促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不断提升防突治理水平。冀东分局常设专项检查组,对升突矿井紧盯不放、实施跟踪监察,依法指导加快矿井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并督促2处相邻矿井完成瓦斯突出鉴定。
突出抓好水害防治。该局结合全省煤矿水害特点及地质水文状况,坚持有针对性地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重点检查煤矿建立防治水制度、健全防治水机构和人员、完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探明矿井周边采空区等情况,依法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探放水制度、防治水措施和水害应急救援措施,先后监察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矿井21处,查处安全隐患和问题197条,责令改正和限期整改56件。还专门组织开展了防治水专项监察“回头看”,督促煤矿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消除各类水害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