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报道:日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在京发布了最新研究课题成果《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财税政策研究》。研究报告对中国现行的煤炭税费政策与清洁能源财税激励政策进行了详实的分析,同时提出了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财税政策需求与改革思路,阐明了相关的财税政策建议及实施路线图,并对控煤的税收政策改革的影响做了定量分析。
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共收入中心研究员许文介绍,现在我国实施的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使得原有的煤炭资源收费项目多、负担重,而税率低、调节功能不足的情况得以改变,资源税成为煤炭开采环节的主要税收调控手段。
报告指出,改革后的资源税税费负担与改革前基本保持稳定,未能发挥通过煤炭资源税改革调节煤炭消费的作用,有必要推动环境保护税、碳税等出台,提高煤炭的使用成本。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源等可再生能源要加强财政投入、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支持政策,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报告还强调,我国控煤的主要途径措施是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与清洁能源替代、节能、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途径技术水平和煤炭外部成本价格化等方面。同时,煤控途径措施还应与国内的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战略措施结合起来,在各方面的协调统一推进中实现煤控目标。